《没有人像你》是我年开始在
乔菁给“未婚夫”发完通告就关了手机,彼时天方日暮,窗外就是万家灯火。
几天前,她在家里整理旧事衣物,从箱底里收出一本旧《君主论》。乔菁学艺术,加之生性浮躁,从不读这样晦涩的书。她看那封皮莫名眼熟,便随手翻开,只见里头间或夹了无数花草断枝,应手抖落。
乔菁心里一动,匆匆把扉页翻开,两排俊秀的小字落入眼帘:乔菁,我到了挪威,松恩峡湾风景如画,野花芳草,处处流连。
她鼻子一酸,眼泪滚滚地落下来。
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曾有个人以十分炽烈的方式追求她。那男孩儿学法律,一手好字,能诗能对。二十来岁的年纪,正是情感和精力旺盛的巅峰。他给她写数不清的情书,一封封地寄到她的信箱里,她初时觉得有趣,日久天长,便嫌人肉麻酸腐,连拆也不再拆开。
那人却执着得不得了,在晴朗的傍晚三番五次地出现在她家门口,然后发消息给她说,乔菁你看,又快要到十五了。她打开门却不邀他进去,倚着门问,你来干嘛。他只得笑说,我来看看月亮。
那时候乔菁美貌又气盛,多得是气味相投的玩伴,对这种酸溜溜的追求颇嗤之以鼻,只把他当笑谈,在微醺的聚会中,向女伴嘻嘻哈哈地提起。
多年过去,她在快要嫁做人妻的时候翻到他送来的这本《君主论》。那并不是新书,字里行间还有他的勾划。她看到他在空白的地方写着“人类越是相信结果能为手段辩护,就越是远离文明”。
他该是在旅途中翻看了这本书吧,他看着马基雅维利说君主该如何让人民惧怕而非爱戴,却在芳草落英的峡谷里想起乔菁,他一路走一路折下路边的野花青草,压在绿皮白脊的书里,又迢迢地带回英国,装作不经意地送给她。
落入迷恋里男人就变成小男孩,乔菁那时只看到他举止无措的样子。此去经年,再想起故人赤子心肠,霎时泪流满面。
后来闺蜜骂她与阮文彬分手纯粹胡闹,幼稚可笑时,她叹息说:“我想起曾被人如此真诚地善待过,就觉得自己依旧值得好一点的爱情。”
她倒不是忽然就怀念上了那个读《君主论》的男孩子,只是想起自己与阮文彬的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成熟的退让和将就,就到底意难平。她曾以为自己是十足的享乐主义者,内心没那么多纵横的沟壑,乃至在“终身大事”上也怀着些得过且过的敷衍。却不知被十分宠爱过的人,往往能拿出十分的宽容,却也能因一瞬的不甘,翻脸就成了十分的计较。
苏晓听到阮文彬说自己被未婚妻甩了,举着筷子的手一抖,挑起的凉菜汁水溅了一身。
“她怎么了?为什么要甩你?”
“不知道……”
这句“不知道”答得心虚,实则他心里有连篇累牍的答案,却没脸说给人听。
那之后阮文彬试图联系过乔菁,她却仿佛连搪塞他都不愿意,电话不接,消息不回。他当然并非对她离开的原因一无所知,这些日子来,有好几次,他也想过逃走,可最终还是乔菁先伸出手来,咔地剪断彼此的犹豫。
眼前苏晓歪了歪脑袋,一双眼睛朝他斜过来,像是打量又像是嘲笑,看得他心虚又懊恼。他等着苏晓发表什么长篇大论,宽慰大概是不会有的,或者讽刺也不错。但她似乎对他一地鸡毛的感情生活失去了好奇心,只是心不在焉地听他抱怨,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过了许久她才说,“文彬,你不觉得挺无聊的吗?取次花丛懒回顾这种事,花花公子自欺欺人罢了,其实百花丛中过,哪里就能片叶不沾身。”
她的眼睛亮亮的,脸上是思忖的神色,并非挖苦他。阮文彬心底一沉,想要叹口气,又觉得叹息也无用。
半晌他说,走吧晓晓,我送你回家。
把苏晓送回家后,阮文彬一个人去了酒吧。他本欲邀苏晓同去,却被苏晓残忍拒绝,她说,“我这三天睡了不到六个小时,年纪大了,熬不动了”。阮文彬侧头打量她,只见其确是形容憔悴,蓬头垢面,灰色的帽衫前襟上还挂着牙膏干掉的痕迹。
那是阮文彬记忆中这几年唯一一次独自去酒吧,他实在不缺朋友,随时都能张罗一大桌子人,但那些日子思来想去,竟没几个可堪交心:被未婚妻分手这回事,说出去也实在不光彩。
那间酒吧在上海小有名气,老板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在英国学会的调酒,又在伦敦交了个上海男朋友,一同回国留在了上海。起初是两个人一同开了一间酒吧,姑娘爽快又能干,生意做得有鼻子有眼,男孩儿却有些懒散马虎。据说二人交往数年以致谈婚论嫁,那姑娘却猝不及防地被劈腿。事情败露后女方干脆利落地分手,在街对面开出另一间酒吧,当面锣对面鼓地与前任抢客人,不到半年男孩儿便溃不成军。
这故事一度在酒客间传为笑谈,阮文彬当然也略知一二。几年过去姑娘三十有余,风姿不改。她叫宋笛,酒吧里多是年纪相仿的客人,却一概叫她笛子姐。阮文彬是常客,她也认得他。此番见他独自光临,笑问:“怎么一个人来了?”
阮文彬一笑,本想随口遮掩过去,话到口边,却鬼使神差地变成了:“被老婆甩了,没脸跟人说。”说完就忍不住要自己打嘴:三十来岁的人了,还表演自揭伤疤、血溅三尺,当真丢人现眼。
宋笛自然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当下也不多问,只给他倒了杯水。阮文彬伸手抱住杯子捂上去,只觉得手心暖烘烘的,是初冬里最熨帖的温度,心里却不由得一沉:果然人都是当“客人”的时候才能买到些浅薄的“称意”,平凡爱人间的那些融洽,无非是相互迁就罢了。
那天晚上他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倒也不是十分醉,却难受得很。临近午夜时,他半闭着眼倚在吧台上,正想着请老板帮叫个代驾送他回去,却听见有人裹着一阵寒风推门进来,“呼喇”一声坐在他旁边。阮文彬未及反应,来人便从外套的兜里窸窸窣窣地伸出一只冷冰冰地手来,蓦地朝他下巴上拧过去。
阮文彬吓得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还没来得及躲开,已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道:“我就知道你在这儿,你玩儿什么借酒浇愁呢!”他一抬头,果然看见苏晓的脑袋挂在眼前,整张脸都是嫌弃又嘲弄的样子。
宋笛显然是认识苏晓的,看见她进来忙走过来招呼,却见苏晓摆摆手说:“笛子姐,我不坐了。我就是来送这醉鬼回家的。”说罢伸手将阮文彬面前的酒杯夺了,一把握住他的手就要拖他起来。
阮文彬被她半拖半拽地拉得站起来,忽地一阵天旋地转,勉强定了定神,才道:“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你走不走,不走我可走了。”
“走走走,苏大小姐都来接我了,怎么能不给你面子。”
“……”
宋笛见状,忙从吧台里让出来送二人出去。三个人拖拖拉拉地到了停车场,苏晓伸手到阮文彬外套兜里找车钥匙,却被阮文彬一把搂住,低低地唤了一声:“晓晓,没想到你那么有良心。大半夜地还跑出来,许言不在家吗?”
苏晓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冷冷地道:“别借酒装疯耍流氓了。要不要脸?”说完一转头,只见宋笛站在一旁,帮她拿着围巾和帽子,眼观鼻鼻观心,眼光里无一丝异样。苏晓忍不住心想:果然开酒吧的人,什么狗男女没见过。转念又忽然觉得好笑:怎么还自己骂自己狗男女?
好不容易找到了钥匙,苏晓将阮文彬一把推到后座上,自己向宋笛道谢,开着车疾驰而去。
杜宛忻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