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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乾一本褪色的相册

┃PersonalHistory

一本褪色的相册节选

?萧乾/文

萧乾

  一.在黯淡灯光下   记忆是人类有别于禽兽的标志之一。对心灵,它有时是沉重的负担,有时又是无法估价的财富。人们时而巴不得没有它,时而又十分希罕。它能冲破时空局限,使生活从平面变为多棱多角。   一个人可以游遍天下山山水水,然而梦境里出现的,往往不是什么名川佳境,而是幼年走过的一条坎坷崎岖的小路,或是夏天曾经钻进去捉过蛤蟆的苇塘。记忆中的童年,总是笼罩着一种异样的色彩。甚至过去的痛苦,也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痛苦。就像一个人抚摸自己的疮疤:没有了生理上的疼痛,剩下的却只是一片仿佛还颇值得骄傲的平滑而光润的疤痕。   在七十岁上去回忆自己的早年,宛如黄昏时分在黯淡灯光下去翻看一本罩满尘埃的相册。许多人的相册都十分精美。然而我有的却是一本不是相册的相册。它原是个很普通的黑色硬皮笔记簿。在那磨破了边的硬皮中间,夹着几张早已褪了色的旧照片。这里既没有神采奕奕的英姿,也没有可以自豪的银杯奖状。有的只是窄巷陋室和活动在其中的一些瘦骨嶙嶙、神色怔忡的人们。我曾带着它四处漂泊,原打算让它同我一道去火化场的。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天把它从阴暗的角落里取出来,再看上它一眼。   早年的事,犹如一碗酸辣苦甜咸的菜汤,有一种难以代替的风味。有时它像是远方吹来的一支儿歌,温存而又委婉,恰似春日垂杨柳梢在脸上拂过;有时又像是一场噩梦,仿佛看到自己孑然一身踏过一道独木桥,四面虎狼都在睁大了眼睛,张开血口,等待吞噬。   我喜欢凝神注视窗台上爬着的蚂蚁,自己恍若其中的一员。幼年的蚂蚁,浑身是娇嫩浅黄,后来身子逐渐变黑了,硬了起来。无论是在草丛间,还是在路旁,它们像煞有介事地、紧张而认真地横冲直撞。遇到土坡就使劲爬,碰上一摊水也不顾一切地趟。有时抓到一块饽饽渣子,似乎就喜形于色,有时也会拽起一个受伤的伙伴一瘸一拐地前进。它们每移动一步,俨然都有个目的,然而从生命的全程看,却又那么盲目。   想到早年,就觉得我有蚂蚁的盲目,却远远赶不上它的勤奋。   我是在北京东北城一个角落里出生并长大的。四十年代当我漂流在外时,每逢想“家”,我的心就总飞向那个破破烂烂的角落。那个贫民区在我的梦境里永远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我常把羊管胡同——我的出生地,幻想成一只破了边的荷叶,我是一颗干瘪的莲子。我那位寡妇妈却把这颗干瘪的莲子捧在掌心,有时还裹在她的衣襟里。瓦岔胡同:我从那里上的私塾,开始了我漫长而曲折的学历。小菊儿胡同:我就是从那里进的地毯房,也是在那里眼睁睁看到妈妈停止了呼吸,最后一次阖上她那双温顺而慈祥的眼睛。   从那以后,我就独自一人漂浮在这茫茫人间了。

  二.自画像   一九三二年,我曾经在《题一个人的照像》一文中,对自己作过一次剖析,或者说,为自己画了幅速写,次年发表在《大公报·文艺》上。全文如下:

  当他喜欢孤独时,躲开他,越远越好。当他闹脾气时,低下头去,答应他的一切。等那阵暴风雨过去了,尽可取消一切不可能的诺言,反要他许诺。   除了牙疼之外,他恨的还有噪音。眉毛一皱是他生气的标志。他不忌报复,但若对方知罪时,这报复会落在他自己身上。   他讨厌客套,但又憎恶没分寸的亲近。他的心最脆弱,人事上小小的折磨就会受到损伤。伤了以后,若是叫他自己去养,会养好。倘若伤了再伤,再伤,以至无可治疗,那时,人的影子也跟着在他心上熄灭了。   见了生人,他常敷敷衍衍。但只要一个人成为他的知己,他肯把心挖给他。   他常恨人,但恨的多半是被他深深爱着的人。他最怕听人家骂“讨厌的”,因为那是褫夺了人味的宣告。   他爱做些裨益大众的事,但绝不听人摆布。他最珍视自由,为那个,他甘心把铁饭碗打破。若是当了打倒资本家的共产党,被捕后却在法官面前发誓痛骂马克思,这种事他干不出。   他永作不成坦荡荡的君子。一个眼色,一声语调,一条死狗,皆会令他戚戚终日。他自己常想:这是我的量窄但不是量窄啊!他忘记的事也多着!   自己知道不是天才,所以也不打算短寿。他懂得凡是一个人,不拘谁都想活下去的。于是,病了吃药,倦了打球,说起打球,他也不懂什么技术。只要伸伸胳膊腿,出出汗就知足了。   在女人面前,他比女人还容易害羞。然而一旦混熟了,他待她们就像对男人一样粗鲁。   他最厌恶白的讣闻和红的喜帖。他厌恶形式。他只爱拉上一两个朋友,溜到一间小小酒家去吃一盅玫瑰露。   有时他天真极了。甚至想把自己最小的短处也显示出来。但这只是在被他深深爱着的人面前。他憎恶的人将永看不见他的长处或短处。   他爱漂泊,爱冒险,却又怕黑暗。他常把自己看成顶天立地的“好汉”——这据说是小时他妈给他穿衣时拍着他胸脯说的。但年纪二十挂零了,每天起床以前,蜷在被窝里还有咦咦的声音——他记得那是吃奶的要求。   他迷信透了,某次宴会,他骤然离席,谁也摸不清原因。事后,自己说是为了酒壶嘴正对着他的鼻尖。   他在绝对清醒时,便觉得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然而他的手脚总在为生存忙着。   他爱皱眉。眉一皱,心就往坏处想。他考虑问题常悲观,做起事来却比许多人乐观。他常在梦寐中幻想自己会变成一个挽回危局的民族英雄,醒来才发现这壮志投的是这么个凡胎。   害他最厉害的莫过于性格带来的伤感和多疑,为了这个,他时常推测自己的结局不是自尽就是疯癫。

  这是四十八年前为自己画的一幅像。今天看来,很难说它有多大准确性。它也许就是自我欣赏和自我怜悯的混合物。然而在一点上它却揭示出我在精神上的一个特征或者说一种病症,即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的敏感——或者说是一种很深很深的自卑感。有时对方一句话,一个眼神,当时我可能毫无察觉,但是到了午夜或者黎明时分,它会冒了出来。接着,另外场合的片言只语也会自动凑拢来,形成一幅图画。这种自卑感同我早年的经历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我就从这一点写起吧。

  三.矬人一头   在那个社会里,贫穷本身就是一种耻辱。它可以为一个人带来轻蔑、歧视,甚至鞭笞。何况在我身上还有民族的、以至习俗带来的压抑。   我是个遗腹子。按说这没什么不光彩,然而小时候,所有的长辈们对这一点都讳莫如深。还是有个姑姑一回气急了,脱口骂了我一声:“你这暮生的孩子!”我转弯抹角问了几个人,才搞清楚“暮生”的含义,知道我是在父亲去世后出生的。甚至在一九三六年我为《栗子》写的那篇跋——《忧郁者的自白》中,对这一点我还是含含糊糊。我是这么写的:“我先得承认我的爸爸是个稀有的怪人。我不曾有运气见过他。在我刚见天日的时候,他便咽了气。他是闷郁而死的。”直到那时我还在隐瞒自己是个遗腹子。   我是蒙族人,是少数民族。这个事实我也一直隐瞒到一九五六年审干写自传时才坦白出来,说明它也是造成我自卑的一个因素。   解放后,少数民族大大翻身了。四十岁以下的读者恐怕难以理解是蒙族而不是汉族有什么可自卑的。他们不晓得那时有些少数民族的名称还加“犬”字旁呢。呼和浩特的旧称是“绥远”和“归化”。那时红黄蓝白黑的五色国旗,只有汉族是红色的。在学校里,我经常看到汉族同学追着回族的孩子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甚至带点口音的南方同学都被叫做“豆腐皮儿”或“蛮子”。   在这种气氛中,我只有把自己的蒙族身份隐瞒起来。每逢填籍贯,我就胡编。我填过“大兴”,填过“通州”,后来一个朋友为了使我能考大学,还替我造了一张“原籍广东潮阳”的假文凭。   解放以后,少数民族不但不再受歧视,而且往往还受到特殊照顾。正因为如此,我不想改填“蒙族”。直到今天,我一方面在自传里坦白了,但填表我还常填“汉族”。这主要是由于除了“祖籍”,我身上并没有任何蒙族的意识和特征。我们进关已经好几代了。我父亲死得那么早,我母亲又是汉族——她姓吴。我一句蒙古话也不会说。一九五六年访问内蒙时,锡林格勒盟的盟长问我们要吃汉式还是吃蒙式早点,我们全说吃蒙式的。事后,我有半年连奶味都怕闻。这些情况使我觉得填“汉族”还更诚实些。填“蒙族”倒近似冒充。   关于蒙族,我唯一的记忆是小时候年下祭祖。堂兄家供着一座祖先的牌位。平常用黄布遮起,在一块木板上画了肖像,那完全是个牧民的样子。还有一本家谱之类的书,里面写的统统是蒙文。祭祀时,上供用的是放了牛油的小米粥。   总之,这个民族问题也是使我形成自卑感的一个因素。   给我幼小心灵打上更深的自卑烙印的,还是贫穷以及生命最初十四年寄人篱下的生活。   在那嫌贫爱富的社会里,穷就矬人一头,有时还不止一头。跑当铺,叫“打小鼓的”,打粥,甚至断炊,都还只意味着物质上的匮乏或生理上的痛苦。我母亲为人佣工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却是精神上的凌辱。她干活的地方离家并不远,但是一个月才准回来一趟。所以我虽然有母亲,却好像没见几面她就离开人世了。有时由于太想她了,有时是为了缺钱,下学之后就到她那个“宅门”外边去守候。碰上好心人,兴许给我往里头捎个话儿,她抓机会溜出来,鬼鬼祟地搂我一下,塞给我几吊钱,就又消失在朱门里了。大多数情况下,不但见不到,还要遭白眼,受叱骂。   我的童年过得就是这么孤寂,这么狼狈。没有玩具,没有画书,人间的温暖不多,而且很快就熄灭了。   然而我从未对人世间失掉过信心。我遇到的好人比坏人多得多。耻笑我穷的是少数,更多的是帮我一把的。我上的崇实中学(现在改称北京市第二十一中),宿舍叫作“北楼”,共五层。冬天,暖气只能上到二三层,四五层冷得赛冰窖。当时我只有从妈妈那里世袭过来的一条薄棉被,里面的棉絮早已滚成团团,大面积都成“夹”的了。由于拿不出什么来孝敬马斋务长,工读生的我,照例被分在五层楼。“暖”气管凉得不敢去摸,连鼻涕眼泪都冻成了冰。晚上熄灯之前,总有不止一位同学抱来棉袄或是大衣,为我压在被子上。一九二八年冬天带我去潮州的那位赵姓同学,和我并不熟。他是个华侨。我只曾陪他去过一次北海,还把他照相机的三角架给丢了。然而当他听说我被崇实开除了,并且上了国民党市党部的黑名单,就毫不犹豫地提出带我去广东。一九五七年以后,在患难中姜钟德、李蕤、朱海观、丁化贤等同志冒着政治风险向我表示了深挚的友情。他们的好心我是永远难忘的。   我是在朋友堆里滚大的,因而格外珍惜友情。我能活到今天,有我个人的奋斗,也由于总不断得到友人的   四.生辰八字   去年出国,才发现关于我的生辰,海外流传着不同的说法。这应由我个人负责。我的生辰原无足轻重,但既然发生了歧异,我就有责任澄清一下,尤其由于这种混乱是我自己造成的。   我小的时候既没有什么“出生证”,也从没人向我交代过我的出生年月。有一回来了个会算卦的亲戚,要我的八字,这下子我才知道我是宣统元年(己酉)腊月十七生的。另有一回,就是那个骂我是“暮生”的姑姑,嫌我淘气,又骂我是“午时鸡”,我才知道自己属鸡,是午时生的。但是合成阳历我的生辰应当是哪年哪月哪日,我并不晓得,也从来没感到有晓得的必要。   一九三九年去英国之前,香港《大公报》替我申请护照时,拿来个表格。那是我生平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填表格。战争年月,哪里去找阴阳历对照表!当时宣统正在“满洲国”的宝座上,我不愿当他的子民。倘若当康熙、乾隆那样盛世帝王的子民,倒还不在乎;给末代皇帝当子民,我不甘心。何况他又正在长春给侵略者充当傀儡!所以就把年头写成一九一一年,也就是辛亥革命那一年。日子就权将阴历改成阳历。于是,我的生辰就成为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这么一改,就得改下去了。七年在国外,领配给证也好,住客栈也好,只能照护照来填。一九四九年到北京向派出所报户口,为了简便,省口舌,就又照填了。一九五八年普选之前,倒是有位户警同志夹了个本子到院子里来,喊了声:“谁对出生年月不清楚,可以到派出所来核对。”那确实是个大好机会,可那时报上已经对我展开批判,我已被定为右派了,连有没有选举权也还不清楚。心想,反正这辈子完了,还管它出生年月干么!就没去核对。   十年浩劫期间,实在没的可交代了,有一回我打了个报告,说自己是宣统元年生人,这样就又糊里糊涂地把年份自动改为一九〇九年。最后,也就是一九七九年十月,在耶鲁大学张充和家里小住的时候,同她的汉学家丈夫傅汉斯教授说起这个问题。他立刻从书架上取下一本阴阳历对照表一查,这才确定我的生辰应当是一九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说,活到七十岁,我才把自己的生辰闹清楚。

  五.家族   我祖父跟前三个儿子,我父亲是老大。他四十几岁上才结了婚,头一个儿子夭折了,还没等我出生,他又与世长辞了。听堂姐说,他是管开关东直门城门的。论大排行我是老五。二叔我没见过,他生有三男一女,其中老三(我的四堂兄)是个基督教徒。他凭个人奋斗进了齐鲁大学,还娶了个到中国来传教的美国姑娘。当时,他是家族里最有学问的一个,也是混得最阔气的一个。我很小的时候三叔就死了,我记得他是坐在椅子上死的。仿佛还是刚剃过头。三婶来回摆弄他那光秃秃的脑袋,厉声责问:“怎么,你就这么把我们娘儿几个撇下不管啦?”接着就嚎啕大哭起来。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死亡。三叔有两男两女。他故去后,家就靠他的老大(三堂兄)来养。他念过蒙藏学校,但是毕业后一直赋闲。后来又进了一阵子朝阳大学,想当律师,也扑了空。我就寄养在他家。   我母亲是个逆来顺受的老实人,一个受气包。在我刚记事的时候,就总看到她同大堂姐从外面揽来活计,在家里做。有时是给人拆洗缝补,后来又从被服厂领来活计,做军衣。她手不离针线,炕上总是大堆大堆裁好的布料和棉花。洋袜子时兴起来时,她又缝起袜口。我还陪她去取送过活计。   我时常回想妈妈是在什么情况下去给人佣工的。记得有一回我们真的揭不开锅了,她只好把我带到娘家去。我有个姨,还有两个舅舅。大舅舅住在褡裢坑。他是个搬运工,平时给人搬家。一到冬天,他就推了个车子去卖白薯。我吃到过不少块他那“栗子味儿的”白薯,有时也看到他给人搬家。那可本事呀!头顶着桌面,上头再高高地架起瓷器和玻璃用具。老远就看到他一手叉腰、一手扶着桌边晃晃悠悠地走来。他使我联想到长了一副大犄角的梅花鹿。二舅行伍出身,在南方什么军阀那里当连长。我小时见过他一面,他给了我一只烂熟烂熟的香蕉。我非常向往南方。他托了我的下巴逗我说:“走,跟我当兵去吧!”我妈妈立刻把我拢到怀里,仿佛生怕我真的会跟了他去。   三堂兄是个麻子。他人很聪明,拉得一手好胡琴,能成出成出地自拉自唱。由于经常赋闲,到处碰壁,他变得很暴躁,我十分怕他。每逢他推着自行车进门,我就赶紧替他擦车。但我不懂事,大小总常惹点乱子。我不知道挨过他多少打。记得有一回他举着菜刀在我头上晃。我妈妈过去抢。他瞪大眼睛问:“大妈,孩子您还让我管不让我管啦!”这话里包含着威胁。   我妈妈经常背着人抽泣。家里人口不多,但是关系并不简单。大堂姐总向着我。但妈妈和三婶这个妯娌关系不好处。大概那次断炊之后,妈妈决定出去佣工了。我听她向大堂姐托付说:“姑娘,我就这么一条命根子。好歹看在你大爷面上,多照应他吧!”大堂姐发誓要我妈妈放心。她信守了自己的诺言。当三堂兄罚我跪或是把我按在炕上用棍子抽的时候,她不但替我求情,还用身子挡。她为我洗刷缝补。天不亮,总是她使劲把我推醒,打发我去上工。   大堂姐是我半个母亲。一九六〇年四月,当我在唐山柏各庄农场得到她去世的消息时,我倒在稻草垛上大哭了一场。她个子很矮,长得不美,然而她有一颗至为仁慈的心。她还是我的启蒙老师。她认识不少字,看过许多演义,能整本整本地讲《济公传》、《小五义》或是《东周列国志》。她会唱动人的儿歌和民间曲调。先是教我《寒衣曲》、《丁郎寻父》,后来又教我《葡萄仙子》、《月明之夜》。她几乎什么都听了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她能背全本《名贤集》,什么“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呀,以至描写炎凉世态的“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健康也好,不健康也好,那是我最早接受的人生哲学。   每逢吃烤鸭,我就想到小时候的“吹号筒”。那是我母亲出去佣工之后,偷偷为我做出的一种安排。她每个月可以挣上三块钱。她在我姨那里存了点钱,要她不时地给我打打牙祭。姨住在马将军胡同。我一馋了,就溜到她家。她总替我烙上一张饼,买上些“盒子菜”(酱肉),要我卷成个号筒来吃。她自己不吃,只笑望着我狼吞虎咽地嚼。看到我的小肚肚凸了起来,就欣慰地说:“吃吧,长吧,长大了好孝顺你那苦命的妈!”   没想到,当我从地毯房领到第一次工钱的时候,我母亲就咽气了。

  六.我的课堂   我不但不是什么书香人家出身的,而且由于工读,我受的教育十分畸形,真正是学无根底。又加上自己一向贪玩,始终也没能把缺欠的部分弥补上。   我上学并不晚。六岁就进了设在新太仓一座庙里的私塾。一九七三年一个傍晚,我曾去重访那个地方。庙宇早已拆掉了。如今盖了个纸匣厂。二十年代初期,每逢初一十五,庙里总挤满了烧香的信男信女。私塾在大殿右侧一个黑黝黝的角落里。五十来个学生挤在一座座砖砌的小台子周围。墙壁中央上端挂了一张残旧不堪的“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像,上课前下课后我们都得朝它作上三揖。每个学生面前都摊着一本《四书》,像解闷似的,从早到晚我们就扯了喉咙“唱”着经文。那时还用铜制钱。早晨上学的时候,总带上两个制钱买烧饼或者马蹄,照例腋下夹着书包,夏天还拎着一壶开水。   这个私塾上了不到半年,我就呆不下去了。因为不但逢年过节我不能像旁的孩子那样给老师提个蒲包,连每月的束修我也交不上了。于是,老师动不动就用烟袋锅子敲我的脑袋,板子也越打越重。说是“《大学》、《中庸》,打得屁股哼哼”,可我才念了半本《论语》,身上就给打成青一块紫一块的了。   那大约是五四运动前夕,新学就像一股清风,吹进了北京城的大街小巷。这时我妈妈已经出去佣工了。她决定把我送进九道湾一家私立的“新式”学堂。这是一个路西高台阶的宅子——现在已成了个大杂院。妈妈替我买了新式的教科书。第一课是“人手足刀尺”,还有图画。上学那天,她让我穿上特意为我新缝制的蓝布大褂,亲自把我送去。那个胡同弯来弯去,好像不止九道。每拐一个弯,她就扽扽我的大褂,生怕身上有个褶子。一路反复叮嘱我:“咱们这房就你一个,可得给妈争口气!”   这个学堂的课室设在东西厢房,老师一家住在北屋。我们进去后,妈妈就打开手绢包儿,拿出她用汗水低三下四为我挣来的学费,毕恭毕敬地放在八仙桌的一角。然后就赔着笑脸托付开了:“我跟前就这么一个,您老多多栽培吧。”   我小心坎里只想知道这个“新式”学堂到底怎么个新法。倒是不再念“子曰”,改念“马牛羊,鸡犬豕”了。课本是新式装帧,还可以嗅出印刷的油墨气味。可是照旧上一段死背一段,照旧扯了喉咙“唱”。再有就是,学费之外,要钱的花样更多了一些,一下子师母生日,一下子师姑出门子。回回都得送礼。凭我妈妈那点工钱,很快我就又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学生了。这时,我发现“新式”学堂还有一点不同,就是这位老师年纪轻一些,他的板子打在手心上更疼一些。有一回他把挺厚的一根板子打断了,马上就又从抽屉里抄出一根。   就在这时,四堂兄有一天来说,安定门三条有个叫崇实的洋学堂,那里正在招生。穷学生可以半天读书,半天学点手艺;不但免交学杂费,出了师还可以挣上块儿八毛的。记得那时我妈妈正病在家里,日夜要我给她捶胸脯。我一直说不清她得的是什么病,只知道她爱生闷气,半夜里常唉声叹气的。听到四堂兄这话,她含着泪说:“这可好,就累你把这孩子给送去吧。书念不念倒不打紧,能学份手艺可好!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的,孩子也不至于喝西北风啊!”   这样,一个早晨,她把我打点了一下,就由四堂兄把我带到那家洋学堂。说起来我的书念得也算是按部就班:上了两年小学就升初中,然后又上高中。可是我总是黑早爬起来就进地毯房去干活,一直干到中午,只在下半天才上课。主课全在上午,下午不是修身、手工,就是唱歌、体操。   中学时代是打知识基础的阶段。倘若我很勤奋好学,萤窗雪案,拼命追赶,说不定也能填上些空白。然而我把许多时光都花在庙会里了。   平生有两件事最教我发窘,一是要我拿毛笔题字。我写的是一手狗趴字,生怕人家看了耻笑。另一件是要我唱两句二黄。在汕头和福州教书时,一开游艺会就有人这么提。北京人嘛,这个要求再自然不过了。然而我一句也不会唱。我觉得简直是撅我的短。   那时,戏馆子是阔人去的地方。由于穷,我没能接近京戏,白当了北京人。另外也还有个原因。大约三四岁上,有个亲戚带我去过东安市场的吉祥。唱的什么自然早没印象了,倒是对场上提着长嘴壶沏茶的、卖糖果的很感兴趣;尤其使我眼花缭乱的是满场里飞着的雪白“手巾把儿”。可是正当肩上插上旗子、头上挺着长羽毛的演员在喧天的锣鼓声中举着刀枪在台上转悠时,忽然,观众席上也大打出手了。   原来那时丘八老爷不但白看戏,戏院还得伺候得周到。一怠慢了,就“砸戏馆子”。我那是头一回看戏,就碰上了。什么茶壶呀,茶碗呀,甚至板凳,都从楼上飞了下来。观众有哭嚷的,也有哎哟的——大概砸在身上了——挤成一团。幸而我们的座位靠近窗户,那位亲戚赶紧把我抱上窗台,跟着他也蹿上来把我抢出戏院。这时,向外逃的观众已经堵塞在戏院门口,呼天抢地。从那以后,我就同京戏没有了缘分。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当我看到豆嘴胡同自己家里一瞬间变成废墟时,我就联想到小时经历的那场砸戏馆子。   我的艺术教育最早是在庙会里受的。那时,初一、十五东岳庙,七、八护国寺,逢九逢十隆福寺,以及天桥、鼓楼后身都是举行庙会的场所,也就是我的课堂。   那真是个五花八门、美不胜收的地方。走进庙门就像是进入了童话世界。这里有三尺长的大风筝——沙雁或是龙睛鱼,有串成朝珠一般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山里红;有香甜可口的“驴打滚”,也有一个大子儿一碗的豆汁;有粘破瓷器的鳔胶,也有能把生锈的器皿擦得锃亮的一包包粉末。一个角落是动物园——卖各种虫鱼禽鸟,毛兔松鼠;另一个角落是植物园——从各种奇花异草到一个小子儿一捆的“死不了”。还有算灵卦的,捏面人儿的。摔跤能手宝三和练十八般武艺的各路把式,都在这里大显身手。   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蓝布篷底下围满一圈人的那些说书唱曲的,场子周围有一排板凳,那是给“正式”听众坐的。有两种人站在板凳后面,一种是打算听上两句就走开的,一坐上板凳再走就不那么便当了;一种是自知掏不出几个钱,不敢去坐。我就属于后一种观众。绰号“云里飞”的那位相声演员的机智多端、随口旁敲侧击,那是我最早接触的讽刺文学。评书快板、大鼓岔曲里那丰富而生动的语言常使我听得入迷,归途不断回味。有一次听评书出了神,竟然把身上穿着的布衫丢了,而且也说不出是给人扒下的,还是脱了拿在手里丢的。难怪三堂兄狠揍了我一顿。   对我来说,那些曲艺比至圣先师的“子曰学而时习之”有意思多了。一九六三年,在出版社的一次晚会上,我竟然还唱得出一段岔曲——《风雨归舟》。一九六六年夏天那自然也成为罪状一条,说是同邓拓的风雨相呼应。然而中国的俗文学多了不起啊!短短那么一两百字,就衬着变化无穷的自然景物,描绘出老少两个渔人一天的生涯。有情有景,听得见冰雹的声响,看得见雨过天晴,挂在半空的一缕丹霞。   在庙会这个课堂里,我往往也是个交不起学费的穷学生。演完一场,艺人照例拿着盘子或笸箩向观众打钱。我也偶尔从口袋里摸得出一两个大子儿,一般情况下则只能站脚助威。看白戏的观众是不会受待见的,不是挨上几眼瞪,就是给赶走。好在庙会里棚子连棚子,处处是课堂。我时常从这一家又溜到另一家。那时候北京风沙可大啦!逛一趟庙会,回去就成了泥人。

  七.羊毛、羊奶和油墨   一九五六年访问内蒙参观地毯工厂时,我曾坐到板子上,抄起家伙(刀、耙、剪)织了两行,发现我那点技术居然还没丢光。我好像拾到一件遗失好久的心爱物件,感到惬意极了。   一九七九年秋天去美国费城一位华裔教授家吃饭,座中有一位学者死死盯着我。他忽然低声问我:“你是小饼干吗?”这是我初中时代的绰号(因为那时我叫萧秉乾)。他怎么会晓得?原来我们曾在一条板子上织过几年地毯,如今他在美国是一位有名的生理学教授。于是,我们追忆起当年地毯房的日子。   崇实为工读生开了三个工厂:印刷厂、羊奶厂和地毯房。我最初进的是地毯房,干了好几年,后来又送过一阵羊奶。   我对地毯这个行业,一直没什么感情——或者说,我讨厌当时地毯房那个世界。它似乎是挨打与打人的循环。一个学徒进来之后,先绕线,就是把五颜六色的羊毛线缠成团团,这是两个徒弟合干的活儿,照例是新徒弟用双臂撑线,资格略深的师兄缠团。这样,就形成徒弟打徒弟的局面。毛线纺得粗,时常出现疙瘩。每当师兄缠得不顺手,他抬起腿就踢。一年后,上板织杂毛了,就是完全没图案,用大活的下脚料——各色剪短的毛线——来织。这不算出师,因此,有时还得干徒弟的活儿(扫地、擦玻璃),也还得挨打。织地毯的手里离不开那三把家伙,都是带钢刃的铁器。所以织过毯子的,身上总会有点伤疤。一旦出了师,就取得折磨新手的资格了。直好像为了捞回以前挨的打一样,又回过头来打手下的徒弟。就这样循环不已。   在我已织上凸活——土耳其式的地毯时,我改了行,到羊奶厂去干活了。我喜欢赶着羊群出安定门去牧放,也不讨厌天不亮就蹲下来一把把地挤那热呼呼的奶。在《小蒋》那篇小说里,读者可以看出我对那些瑞士羊是很有感情的,常后悔没搂着我心爱的那头羊照张相!   然而送羊奶可不是好干的活儿。天不亮,我就把十六瓶奶装进袋里,让那八磅重量压在我的前胸和后背,从北新桥要走到东单,因为吃奶的人都住在阔人区:不是苏州胡同,就是盔甲厂。压肩膀我不怕,我怕家家的洋狗。我得把新奶放下,再取走空瓶。狗一见我,总以为是偷了它家的东西。于是,就汪汪汪地追在后边吠起来。为了不让它扑到我身上,我就一路上猫腰,装作捡砖头要打它的样子。我每天都捏着一把汗,有一回后襟还给咬了个口子。   毯子织不下去,送奶又没什么手艺。到初中三,我开始考虑谋生的职业了。那阵子我天天都看报,看“征求”栏。三堂兄认为我应该进邮局,从信差可以熬到管分信的邮务生。当时中国的邮政是由英国人管,他说一进邮局就有了铁饭碗。他甚至托人请一位英国牧师给我写了封介绍信,但是我不愿意干。   根据“征求”栏的广告,我投考过好几处。《世界日报》招练习生时,我就考过。一个工读生的知识那么贫乏,什么地方也不录取。可是考北新书局的练习生时,我竟然得到通知,要我去报到。   那时候,北新书局开在南河沿翠花胡同路北个院子里。书局本身只占三间南屋,两间打通的是门市部,靠东一间是编辑部。老板李小峰和他的太太住在里院。书局只有一位编辑先生,就是现在语言研究所的袁家骅——一九四三年我们在英国牛津又见过面。   我去的时候,书局里已经有两个徒弟了。在待遇上,练习生好像略高于徒弟:徒弟晚上睡在办公室的长桌上,我这个练习生住在红楼对面、与汉园公寓遥遥相望的大兴公寓里。我一个月五块钱,和老板同桌吃饭,两个徒弟要等我们吃完才上桌。   至于工作,我同他们有什么不同,却不那么明确。刚去,我同他们一道打杂:卷《语丝》,跑邮局,跑印刷厂以至给作家们送稿费。自然,经常干的是校对:《语丝》和多种单行本。搞上一天,油墨气味常使我发昏。我特别害怕送稿费。那么厚叠子钞票,万一丢了我可怎么赔!我都是请伙伴用手绢把钱绑在我的腕子上,这样一路骑车都死死盯住它。我去过多少趟八道湾周家,还特别喜欢去中剪子巷谢家,因为我同冰心的弟弟为楫在崇实从小同班同学。她收下钱来并不马上让我走,总留我坐上一会儿,喝口水,亲切的问长问短的。我随着为楫也喊她“大姐”。   北新是五四运动以后出现的一个带点同人性质的新型出版社。如果把当时每天进出翠花胡同的文学界人物开列出来,也许会占那个时期半部文学史。那时周作人还为“三一八”烈士写着挽联,同鲁迅一道笔诛女师大的学阀,兄弟二人(书局里分别称他们为“大先生”、“二先生”)在合编着《语丝》。一九三六年我在上海见到鲁迅先生时,曾问他可还认得我这个多次给他送过稿费和刊物的小徒弟。他定睛望了我好一阵,然后亲切地笑了起来。那时见的作家多了——除了冰心大姐,如今几乎全都早作了古。经常来的有大嗓门、连续喷着香烟的刘半农;细长身材、总穿着府绸大褂的章衣萍;最早写爱情小说《兰生弟日记》的徐祖正,《性史》的作者张竞生和哲理小说家冯文炳;还有江绍原,钱玄同……   门市部柜台上陈列的书籍也是五花八门的。有令我捧腹的《何典》,也有害我哭湿了枕头的《茵梦湖》和《少年维特之烦恼》。我喜欢C.F.女士的民间故事集《徐文长》,刘半农从巴黎图书馆抄来的《太平天国文件》也引起我的兴味。这些书,白天抽不出时间读,下班后照例可以选一两种带回公寓里去看。北新可以说是我的又一个课堂。在这里,我接触到五四运动后出现的各种思潮,也浅尝了一些文艺作品。思想方面对我影响较大的,是华林的《新英雄主义》。那薄薄一本书,我读了绝不止十遍。在读它之前,我脑子里净是些光宗耀祖、个人奋斗的思想。这本书谈到了比个人小圈子更高超的理想。现在回想起来,都谈得很模糊,很抽象,但它确曾领着我走入一种更高的思想境界。我还贪婪地读着潘家洵译的易卜生,曾把《国民公敌》最后一句台词(“最孤独的是最坚强的”)抄下来贴在墙上,作为我的座右铭。我的头脑那时是个大杂烩!   有一天,老板给了我一个新差使:去红楼图书馆抄书。要求我:“不能漏一个字,错一个字,连标点符号也要一笔一划地不改样。”这个差使不但对我日后从事文字工作是极好的训练,也使我精读了一些作品。徐志摩译的《曼殊斐尔小说集》就是我一篇篇从《小说月报》、《现代评论》等刊物上抄下来的,那可以说是我最早精读的一部集子。   去年在海外有人问起我受过哪些外国作家的影响,我的答复是:一个作家读他本国及外国的作品,就像一个人吃各种副食品:有蔬菜也有脂肪,有淀粉也有蛋白。(他的主食只能是他所经历的生活。)他把这些吃下去后,在胃里经过消化,产生热量。你不能断言这热量是来自哪样食品。对我来说,最早的一项副食品就是那位新西兰女作家笔下的那些小故事。画面小,人物小,情节平凡。但它们曾使我时而感到无限欣悦,时而又感到深切的悲怆。   在北新那段,发生过两件事,都与我那时读的一些革命小册子有关。一件事是同三堂兄(也就是同“家庭”)最后决裂了。三堂兄不知道那时候我已懂得了些反封建的道理。他逼我离开北新,仍旧照他的意旨去抱邮局那个铁饭碗:“不然的话,就打折你两条腿!”可是我那时已经不再是个温驯的受气包了。我造了他的反。我用红笔写了一封三千来字的长信,托支持我的四堂兄在一个远亲举办的婚宴上,当众宣读给所有的戚友听。记得信末最后写的是:“别了,你的雷霆。别了,你的棍子。我不但不会让你打折我的腿,我还要用它走自己的路。   就这样,我十四岁上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成为自己这只小船的舵手。

  本文选自《老北京的小胡同》,萧乾/著,新世界出版社,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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